黨支部書記在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按照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的決議,負責主持黨支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組織制定和落實支部工作計劃。
二、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檢查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按時向支部委員會、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四、經常同支部委員、行政負責人以及工會和共青團等群眾組織保持密切聯系,交流情況,支持他們的工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五、抓好支部委員會的學習,按時召開支委民主生活會,搞好黨風和"一班人"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