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教研室量化管理暫行辦法
日期: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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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是提高教師業務水平和教學研究水平的重要途徑。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外國語學院的教學研究活動,積極促進學院教學改革和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
?一、教研活動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全院教師均應參加教研活動。
?二、教研室主任應根據學校和本院的指導性意見、教改要求和教學工作重點,在學期初制定開展教研活動的計劃。
?三、教研室可以圍繞教育教學理論學習、專業建設、課程改革和建設、教材建設、教改措施、教學計劃及教學大綱修訂、教學設備、測試和評價手段、教學規章制度、人才培養模式、教學經驗交流等內容開展專題性教研活動。
?四、教研室要全面了解本教研室的教學情況,組織教師聽課和評課,了解學生的意見并向有關教師轉達。要檢查教學計劃、大綱的執行情況,檢查備課情況,審閱試卷。
?五、教研室要組織科學研究工作,妥善安排教師的工作,以保證教學、科研和教師業務水平的不斷提高。
?六、教研室要協同院領導搞好教師隊伍建設,包括搞好梯隊規劃,加強青年教師的培養。要關心教師的身心健康,協助解決教師中存在的實際困難,以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
?七、教研室應制定必要的制度,如學期工作計劃、期末工作總結、會議制度、教學觀摩、評議活動等。
?八、教研活動應保證足夠的時間和質量,每學期至少有八次,每次時間為1-2小時。
?九、每次教研活動都應指定專人做好記錄。
?十、教研室主任應于每學期初到教務秘書處領取《教研活動記錄本》,并在學期結束時對本學期教研活動情況進行總結。《教研活動記錄本》應妥善保存,以備檢查。
?十一、教研活動是教學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每學期結束時,學院將對教研活動情況進行檢查,并與業績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