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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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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軍西征到達的地方,一半以上居住著回族群眾,其中固原地區包括其中。黨中央、中央軍委特別重視少數民族工作。1936年5月24日,紅軍總政治部主任楊尚昆簽發了《總政治部關于回民工作的指示》,集中闡明了中國共產黨和紅軍的革命主張;明確了少數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則,用以指導西征中的民族工作。《指示》指出:“我紅軍目前向西行動,所經甘寧兩省地區有著占人口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的廣大回民群眾,加緊爭取與幫助回民走到抗日反抗國民黨軍閥賣國賊的戰線上來,并聯合蘇維埃紅軍,為回族的自決與解放而斗爭,創造西北新的偉大的局面,是黨和紅軍極迫切的重要政治任務。”同時,還指出了回族工作的基本原則:“我們對回民的基本原則是回民自決,回族事情由回族自己解決。我們只有站在幫助與督促的地位去推動與發動他們的斗爭,堅持與正確、靈活地去運用這一原則到回民實際工作中的各個方面,是爭取回民決定意義的先決重要前提。”依照上述原則,《指示》提出了目前在回民中進行下列中心工作:第一,在回民中廣泛地發動反國民黨軍閥統治的壓迫與苛捐雜稅的斗爭,把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和進攻,與回民切身利益和要求聯系起來,啟發回民的民族覺悟與斗爭,來爭取與團結回民,并把斗爭一直提到推翻國民黨政權的統治,建立回民自己的政權。第二,依據回民及漢人官僚軍閥國民黨斗爭開展中所引起回族階級分化的程度,適時的由回民發動反對回族中與國民黨勾結的回好,反對回人中不滿意與痛恨的個別阿訇,如需沒收其財產,則必須經過回民群眾的同意與利用“主麻日”的習慣得沒收之,并以之發給回民群眾:如有專供軍事上之需要品,紅軍可采取捐募的方式,在回民同意下捐取之,但此點須持特別慎重的態度。在斗爭的開展中,同時進行建立回民的組織,如回民聯合會、回民解放會、抗日救國會等,并成立回民的武裝軍隊或游擊隊,我們可派人參加其工作與指導,從回民中擴大的紅軍新戰士必須適應他們的生活習慣,一開始即成立單獨的編制,成立回民抗日軍,初期屬于紅軍的統一的指揮。在回民中不成立共產黨的組織,于必要時可由回民中最覺悟積極的先進分子來組織回民自己的政黨為人民黨,我們只能吸收其個別的最積極覺悟的分子加入共產黨。第三,爭取回民與爭取回軍工作要密切的聯系起來,發動廣大回民要求與回軍聯合紅軍抗日。第四,為了爭取回民,為了與回民建立良好的親密關系,首先能取得回民的擁護和信賴,為此,總政治部頒布了對回民之三大禁條、四大注意,并在部隊中作廣泛的解釋。各級政治機關首長必須經常檢查與督促執行,如有違犯應給以紀律制裁。三大禁條是:禁止駐清真寺,禁止吃大葷,禁止毀壞回文經典。四大注意是:講究清潔,尊重回民的風俗習慣,不準亂用回民的器具,注意回漢兩大民族的團結。因為只有我們對于回民的風俗與信仰沒有絲毫的侮慢,且尊重他們的風俗與信仰,保障他們的信教自由與保護清真寺………這樣來取得他們對我們更大的擁護和信任,是爭取回民的良好先決條件,各級首長必須負監督與檢查的責任。第五,為著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和指導回民的工作,應以團為單位成立回民工作團,研究回民的生活習慣及對回民的政策與方法。
由于紅軍總政治部對開展回民地區工作的指示詳細、具體,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紅軍指戰員在實際工作中的盲目性。紅軍指戰員也很認真地執行《指示》和遵守民族工作的三大禁條、四大注意,真正把回族人民發動起來,投身到反對國民黨統治和抗日斗爭的第一線。
內容源自——中共固原市委黨史研究室編著:《中國共產黨固原歷史上的100個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