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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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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展高校教學工作評估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對開展高等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評估(高等學校教學評估工作為其中的一種形式)都有明確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教育督導制度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評估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高等學校的辦學水平、教育質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和由其組織的評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四十條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依法對民辦學校實行督導,促進提高辦學質量;組織或者委托社會中介組織評估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
2《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對高等教育質量保障與評估主要提出了哪些要求?
提高質量是未來十年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核心任務。為實現這一任務,《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對高等教育質量保障與評估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第二條:"制定教育質量國家標準,建立健全質量保障體系。"第十九條:"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改進高校教學評估。"第三十三條:"改進教育教學評價。根據培養目標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學、多樣的評價標準。開展由政府、學校、家長及社會各方面參與的教育質量評價活動。"第四十條:"推進專業評價。鼓勵專門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對高等學校學科、專業、課程等水平和質量進行評估。建立科學、規范的評估制度。探索與國際高水平教育評價機構合作,形成中國特色學校評價模式。建立高等學校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第四十四條:"加強對民辦教育的評估。"第四十七條:"整合國家教育質量監測評估機構及資源,完善監測評估體系,定期發布監測評估報告。"
3開展本科教學工作評估對提高高校教學質量有何作用?
開展本科教學工作評估是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重要抓手。評估不僅能鑒定學校教學工作的質量和水平,診斷學校教學工作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還可以發揮評估指標的導向作用,引導學校更新教育觀念、明確發展方向和目標、深化教學改革,推動產學合作教育深入開展。同時,評估具有激勵和督促作用,能夠促進學校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加強教學管理、建立并完善內部質量保障體系、形成自我約束和監控機制。實踐證明,"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已經取得切實的效果。通過評估,學校教學工作水平明顯提升,達到了提高教學質量的目的,學生成為直接受益者。
4國際上主要國家開展高等教育評估的經驗和做法有哪些?
從評估頻率上看,大部分國家都有5-8年的評估周期。從評估內容上看,多數國家都是既開展院校評估,也開展專業認證及評估,而且人才培養和教學工作是評估的主要內容。
從評估模式上看,大致分為三種類型:一是認證模式,主要看被評估對象是否達到了規定的標準,結論一般為"通過"或"不通過"兩種。合格評估就屬于認證模式;二是等級模式,主要看被評估對象處于什么水平,結論一般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等幾個等級;三是審核模式,主要看被評估對象是否達到了自身設定的目標,是否有自律機制。評估后,專家組給出審核報告,引導學校自我改進工作。
從評估組織方式上看,可大致分為三種:一是政府主導型;二是政府、社會共同參與型;三是民間主導型。而且,實行管、辦、評相分離是各國的共同特點。
5什么是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
在我國,本科教學工作評估有五種基本形式:一是開展學校自我評估;二是實施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常態監測;三是實行分類的院校評估(包括合格評估和審核評估);四是開展專業認證及評估;五是探索國際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