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工作紀律、改進工作作風管理規定
日期:201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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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肅工作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營造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根據孫珩超校長4月28日在校長辦公擴大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和要求,結合學校目前管理中出現的問題,現就進一步加強工作紀律、改進工作作風的要求通知如下:
?? 1.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為保證教學的中心地位及正常的工作秩序,行政工作人員、二級學院行政管理人員早8:00上班,中午11:50下班,13:50上班,17:15下班。教師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勤、擅自離崗。領導干部要帶頭垂范,并加強對分管部門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 2.各二級學院要加強教師和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副高職稱(包括副高)以下的教師實行坐班制,對承擔科研項目和課題需要外出不能坐班的,須經學院同意、主管副校長批準。各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人員的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因公外出,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報人事處,公務辦結后要及時返回工作崗位;公務辦結后未按時到崗上班者,按曠工處理;因私外出,要辦理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 3.中層干部和校領導有事外出須告知辦公室,告知內容包括外出人員、事由、時間、地點,外出期間聯系方式和工作安排情況,因緊急事項臨時外出的要口頭告知。
?? 4.規范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從嚴控制出差次數、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目的的差旅活動、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
?? 5.嚴禁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堅決杜絕在工作時間內進行網上購物、游戲、炒股、聊天、隨意串崗、扎堆聊天等。
?? 6.嚴禁在各類會議和活動中遲到、早退或無故不參加、找人代替參加、接打電話、玩手機、睡覺等。
?? 7.落實值班制度。各級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交接班,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客觀、真實、準確、詳細地記錄在案。對擅自脫崗離崗、不履行值班職責而出現問題,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