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公寓安全用電制度
日期:2017-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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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規范學生公寓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防止發生用電事故,努力創建資源節約型校園,本著"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根據教育部、公安部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學生公寓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二條??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后勤工作人員。
????第三條??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四條??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
????2.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于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五條??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安全認證標志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六條??禁止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熱爐、電炒鍋、電熨斗、微波爐、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器、電烘干機、電熱水器、電榨汁機以及其它可能導致超負荷用電、安全系數較低,以及與宿舍功能不相適應、妨礙水電管理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電器。
????第七條??學生使用飲水機實行申請準入制度,由宿舍管理中心核準并登記備案。
????第八條??學生宿舍用電設施的維護和維修由后勤集團負責。不隨意在寢室內更改、拆卸、安裝電源線路、插座、插頭等,也不要把鐵釘等硬物鑿入墻面,以防發生電線短路、觸電等意外事故。學生發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后應主動、及時向后勤集團申報維修;后勤集團接到申報后應立即安排人員完成維修。
????第九條?電源接線板不應放在床上,應放在書桌等通風安全處,周圍不要有易燃物品,也不要將接線板放在小雜物容易跌入或容易被水侵入的地方,電線不要與床架等金屬物接觸。接線板上不能接過多電源插頭,禁止多個互接。
????第十條??寢室無人情況下必須切斷所有電源,尤其是插排,做到"人走斷電",防止發生火災。
????第十一條 嚴禁私自跨寢室進行計算機聯網或在公共網絡線上私拉亂接。
????第十二條??學生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罰
????1 .凡違反本規定第二、四條者初次給予通報批評,再次違反處以警告及以上處分;
????2 .凡違反本規定第三、五、六、七條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并沒收違規電器及相關設備,造成后果嚴重者,加重處分;
????3.凡拒絕、妨礙工作人員依照規定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的,視情節給予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尋釁滋事、侮辱、謾罵、威脅、恐嚇或毆打工作人員者,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含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并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4.凡違規使用電器者,本學年內不得參與獎學金、助學金的評定,不得參與各級各類的評優評先活動;
????5.對使用違規電器造成火災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除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追究法律責任,對責任部門和管理責任人視情節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在宿舍內發現禁止性電器設備,無論正在使用與否,無論新舊、好壞,一律沒收并由后勤集團代管。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后勤集團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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