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教研室:
? ?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專業建設與管理工作,優化結構,凝練特色,形成品牌,促進專業標準化建設,根據《銀川能源學院重點(培育)專業建設與管理辦法》精神,結合校區實際,制定《銀川大學濱河校區重點(培育)專業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并開展重點(培育)專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 ? 一、申報時間
? ? 2017年4月20日-5月20日
? ? 二、申報專業
? ? 濱河校區中、高職專業
? ? 三、申報程序
? ? (一)學院(教研室)申報:學院(教研室)依據重點(培育)專業建設的遴選標準,在認真做好自評的基礎上,填寫《銀川大學濱河校區重點(培育)專業申報書》(附件2),撰寫專業建設可行性論證報告,在規定時限內向教務處申報。
? ? (二)學校評審:經教務處初審后,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提出重點(培育)專業建設名單,提交校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
? ? 四、報送要求
? ? 申報單位將《銀川大學濱河校區重點(培育)專業申報書》(附件2)、專業建設方案、專業建設可行性論證報告于5月20日前報送至教務處。
附件:1.銀川大學濱河校區重點(培育)專業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
????? 2. 銀川大學濱河校區重點(培育)專業申報書
????? 3. 銀川大學濱河校區重點(培育)專業評審表
附件1:
? 銀川大學濱河校區重點(培育)專業建設及管理辦法(試行)
? ? 為突出學校辦學特色和優勢,進一步提升專業內涵,優化專業結構,提高專業建設水平,根據學校文件的精神,結合校區實際情況,擇優遴選和建設若干個辦學理念先進、特色鮮明、優勢突出、與經濟社會發展聯系緊密的重點專業,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指導思想
? ? 重點(培育)專業是學校特色的具體化,要以"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促進就業、服務社會"為指導思想,以培養專業基礎扎實、實踐能力突出的技術技能人才為宗旨,以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中心,以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教學內容、課程體系、教學方法為重點,強化特色意識、競爭意識和創新意識。促使專業建設在人才培養模式創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改進、實驗實訓建設、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形成優勢和特色。 第二章? 建設目標
? ? 第一條? 按照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社會需要的原則,建設若干個與辦學定位相契合,優勢突出、有一定社會聲譽的重點(培育)專業,在此基礎上,力爭實現區級和國家級重點專業的立項建設。
第二條 ?通過重點(培育)專業建設,各重點(培育)專業要在辦學條件、師資力量、人才培養形成優勢和特色,在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效益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 ? 第三條 ?通過重點(培育)專業建設,以點帶面,進一步優化我校專業結構,有效提升專業建設的整體水平,提高我校人才培養的質量、效益和畢業生在就業市場的競爭力。
? ? 第四條? 重點(培育)專業建設亦可參照OBE或CDI0培養模式進行。 第三章? 遴選標準
? ? 第一條? 遴選原則
? ? 1.優化結構,服務行業。重點(培育)專業建設的遴選要有利于學校專業結構的優化,有利于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有利于調動各專業的辦學積極性。
? ? 2.嚴格標準,突出發展。根據申報專業的整體發展態勢,對發展潛力大,行業優勢、區位優勢、服務優勢明顯的專業,依據標準,擇優遴選。 第二條? 遴選條件
? ? 1.要充分考慮人才市場和就業前景的需求,選取具有較好辦學基礎、特色鮮明、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專業。
? ? 2.教學理念先進,側重于實踐能力培養。培養目標定位與職業資格標準相結合,培養方案體現為生產一線服務,培養具備綜合職業素養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方案專業教學特色突出,具有創新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 ? 3.專業帶頭人具有較高的教學、科研水平。專業教學團隊結構合理、素質優良,雙師結構比例高。
? ? 4.教學基礎設施條件良好。校內建有設施先進,滿足本專業學生職業技能和綜合職業能力培養需求的實驗實訓室;校外建有較穩定的滿足學生頂崗實習等要求的實習實訓基地。
? ? 5.教學內容、課程體系體現"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理念和中高職教育"做中學、學中做"的特點,符合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規律。
? ? 6.專業建設能很好地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在與相關產業、領域等方面合作密切,畢業生廣泛受到用人單位歡迎。
? ? 7.申報專業近三年在校學生人數在200名以上,歷屆畢業生就業率高,綜合素質好,用人單位的綜合評價高。 第三條? 遴選程序
? ? 1.學院申報
? ? 各學院(教研室)本著"申報方案可行、專業定位準確、特色優勢突出、任務措施得力"的原則,對重點(培育)申報的專業進行初評,后擇優報教務處。
? ? 2.專家評選
教務處對所申報得專業進行匯總初審后,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復評,必要時,通知有關專業負責人到場進行答辯。
? ? 3.批準立項
審核通過后,由學校發文公布重點(培育)專業建設名單,各單位負責人或專業建設帶頭人與學校簽訂重點(培育)專業建設責任書。 第四章? 建設與管理
? ? 第一條 ?建設措施
? ? 1.學校將對立項建設的重點(培育)專業,加大在經費劃撥、師資建設、實驗實訓建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為重點(培育)專業的建設創設良好的環境。
? ? 2.學院(教研室)是重點(培育)專業建設的責任單位,院長(教研室主任)是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制定本學院專業建設規劃,確定專業負責人,落實專業建設的任務、措施。并按照要求,做好經費管理審批,組織重點(培育)專業建設年度備案、中期檢查和終期驗收等檢查評估工作。
? ? 3.專業負責人是專業建設的直接責任人,在學院院長(教研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擬訂專業建設規劃,落實專業建設方案。對照專業建設標準,加強在人才培養模式、師資、課程、教材、實驗實訓等方面的建設,保證專業建設達到預期目標。
? ? 4.對立項建設的重點(培育)專業經費由財務處分階段劃撥,建設初期劃撥50%,中期檢查后劃撥30%,驗收合格后劃撥20%,財務處為每個建設項目建立專用帳戶。
? ? 第二條 管理措施
? ? 1.經費管理。二級學院院長(教研室主任)是專業建設經費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專業負責人是專業建設經費使用和績效保障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編制專業建設項目經費的預決算。專業建設80%的費用由專業負責人按規定使用,20%的經費可由學院統籌使用。??????
? ? 2.成果管理。重點(培育)專業建設期專業負責人和教學團隊成員個人所獲各類成果均屬于學校,成果資料一式兩份,一份交學校,一份留學院。學校按教改和科研認定獎勵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 ? 3.滾動管理、進退有序。學校每3年立項建設一批重點(培育)專業,建設周期為3年。重點(培育)專業建設實行中期檢查制度(在立項建設后的第2年進行),凡是在檢查中發現建設效果不明顯,經整改后仍與驗收標準有明顯差距的專業,不得參與下一批重點(培育)專業的申報。 第五章? 評估驗收
? ? 學校對重點(培育)專業實行年度備案、中期評估、終期驗收制度。
? ? 第一條 年度備案。每學期末由立項建設專業的學院或專業負責人將本年度專業建設情況報教務處備案。備案內容包括:專業建設進展情況,實驗實訓建設情況,當年招生情況及畢業生初次和年終就業率。
? ? 第二條 中期檢查。兩年建設后,學校將組織專家對重點(培育)專業進行中期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建設任務進展情況、標志性成果以及經費的使用等。對于進展緩慢、工作不力的,將予以通報。
? ? 第三條 終期驗收。建設期滿后,由學校組織專家進行驗收,具體內容包括建設任務完成情況、標志性成果的實現情況及項目總體績效等,驗收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 ? 1.學校將對驗收結果為優秀和良好的重點(培育)專業給予一定的經費獎勵。對專業建設成效顯著、標志性成果突出的專業建設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各單位所獲專業建設獎勵經費,80%用于本單位教職工的獎酬金,重點獎勵為專業建設做出貢獻的團隊與個人,20%用于改善本單位專業建設相關條件。
? ? 2.對驗收不合格的重點(培育)專業,酌情扣發學院院長(教研室主任)和專業負責人的津貼。 第六章? 附則
? ?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2、3可在教務處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