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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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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代償)、減免對象
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直接招收為軍士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
對退役后,自主就業,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學校,并到校報到的入學新生,實行學費減免。
注意:下列高校學生不享受以上國家資助
(1)在校期間已通過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學費的學生;
(2)定向生(定向培養軍士除外)和委培生;
(3)其他不屬于服義務兵役或招收軍士到部隊入伍的學生。
提 示
高校學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補償標準及年限
補償(代償)、減免標準
本科和高職(專科)生:
2023年9月1日后入伍按照每生每年不超過16000元
備注: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號),相關標準于2022年1月份正式施行。往年入伍大學生減免標準要以學校學生資助部門核算為準。
補償(代償)、減免的年限
金額計算
(1)學費補償及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據實補償或者代償。
(2)退役復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
(3)超出每人每年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學生需自行負責超出部分學費或貸款償還。
補償年限的計算
(1)補償年限按照國家規定的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修業年限據實計算。
(2)以入伍時間為準,入伍前已達到的修業規定年限,即為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退役復學后應完成的國家規定的修業年限的剩余期限,即為學費減免的年限。
(3)復學后攻讀更高層次學歷不在減免學費范圍之內。攻讀更高層次學歷后二次入伍,可類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層次學歷教育階段的資助。(4)專升本、本碩連讀、中職高職連讀、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分別按照完成本科、碩士、高職和第二學士學位階段學習任務規定的學習時間計算(前一階段的學習年限不計入在內)。
(5)專升本學制在校生①在專科階段入伍的在校生按專科實際學習年限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按專科階段剩余學習時間實行學費減免。②在本科階段應征入伍的在校生,以本科階段實際學習時間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其以前專科階段學習時間不計入補償或代償年限),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按本科階段剩余學習時間實行學費減免。
(6)本碩連讀學制在校生①在本科階段應征入伍的在校生,以本科階段實際學習時間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按本科階段剩余學習時間實行學費減免。②在碩士階段應征入伍的在校生,以其碩士階段實際學習時間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其以前本科階段學習時間不計入補償或代償年限),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按碩士階段剩余學習時間實行學費減免。
(7)中職高職連讀學生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按照高職階段實際學習時間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按高職階段剩余學習時間實行學費減免(中職階段學費不實行補償或代償)。
辦理流程01
一、登錄全國征兵網下載《申請表》
可登錄全國征兵網大學生征兵報名系統,進入“打印報表”頁面下載 《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Ⅰ》(一式兩份,以下簡稱《申請表》)并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如需申請助學貸款代償的,需同時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復印件和本人簽字的一次性償還貸款計劃書。
02
縣級征兵辦審核
下載打印《申請表》后,須到縣級征兵辦審核加蓋公章。(入伍地為學校的學生可提出申請,將材料交由學校統一辦理,具體情況請咨詢學校武裝部或學生資助中心)
03
遞交材料至學校相關部門
在縣級征兵辦蓋章后,需要準備好《申請表》原件、入伍通知書復印件(或退伍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復印件、本人委托他人代辦委托書等材料遞交學校。
提示:
材料遞交可由本人辦理或委托他人代辦,如委托他人(家長、同學、輔導員等)需在材料中附上本人委托他人代辦委托書。
如采取寄送方式遞交材料,寄送前請務必先與學校相關部門(學生資助中心)取得聯系,核對材料是否完備以及告知寄送方式,避免材料遺漏和快遞遺失。
04
學校相關部門進行審核
學校相關部門對《申請表》中學生的資助資格、標準、年限、金額等相關信息審核無誤后,對《申請表》加蓋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還學生。
05
落實補償或代償
補助發放時間一般為當年申請當年發放,如未收到可聯系學校相關部門。
提示:
無論入伍還是退役,建議盡量在當年申請,最遲不要超過2年。
01
復學后向學校提出申請
退役后自愿回校復學(入學)的學生,到學校報到后向學校提出學費減免申請,可登錄全國征兵網大學生征兵報名系統,進入“打印報表”頁面下載并填寫《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Ⅱ》
02
高校相關部門進行審核
學生提交《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Ⅱ》和退出現役證書復印件供學校審核,審核無誤后符合條件的,辦理學費減免。
常見問題
學費補償(代償)如何發放?學費補償
學費補償資金到賬后由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發放至學生指定的賬戶。
學費代償
(1)對于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由高校按照還款計劃,一次性向銀行償還學生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學費部分),并將銀行開具的償還貸款票據交寄學生本人或其家長。償還全部貸款后如有剩余資金,匯至學生指定的地址或賬戶。
(2)對于在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由高校根據學生簽字的還款計劃,將代償資金一次性匯至學生指定的地址或賬戶。
如何修改補償(代償)信息
可登錄全國征兵網,點擊對應已報名模塊下方的“學費補償代償”,
填寫或修改相關信息后下載相應表格。
如果是往年入伍,點擊左側的“往年報名信息”操作。
什么情況將取消受助資格
(1)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隱瞞病史或弄虛作假、違法犯罪等行為造成退兵的學生,學校取消其受助資格,并不得申請學費減免。
(2)被部隊退回并被取消資助資格的學生,如學生返回其原戶籍所在地,已補償的學費或代償的國家助學貸款資金由學生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收回;如學生返回其原就讀高校,已補償的學費或代償的國家助學貸款由學生原就讀高校會同退役安置地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收回。
因部隊編制員額縮減、國家建設需要、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因病不適宜在部隊繼續服役、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需要退出現役等原因,經組織批準提前退役的學生,仍具備受助資格。
其他原因非正常退役學生的資助資格認定,由學校所在地省(區、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