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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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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行2024年“雙師型”教師認定的通知
各單位:
為加強“雙師型”教師的培養力度,建立一支理論基礎扎實、實踐能力較強的教師隊伍,根據《銀川能源學院“雙師型”教師認定與管理辦法的通知》(銀能校[2023]69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就2024年“雙師型”教師的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條件
按照《銀川能源學院“雙師型”教師認定與管理辦法的通知》 (銀能校〔2023〕69號)提交認定材料。
二、各學院(部)初審、公示
各學院(部)受理申請和申報材料,按照“雙師型”教師認定條件,嚴格把關,本著“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 認真做好初審工作。對符合條件的擬推薦人員“雙師型”教師在 學院(部)內及時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三、材料復審
人事處負責申報材料匯總、復核,確認申報人參評資格,審查申報人的提交材料,并向評審領導小組匯報參評人員名單。
四、召開“雙師型”教師認定評審會
人事處匯總審核結果,組織召開“雙師型”教師認定評審會,會后將通過認定的人員在校內進行公示。
請各單位認真研讀文件,結合學科專業發展需求實際,認真組織實施項目申報,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將申報項目紙質版簽章及電子版材料(認定申請表、學院認定結果說明、“雙師型” 教師認定匯總表、符合認定條件的資格證書)報人事處210室。
附件:1.銀川能源學院“雙師型”教師認定申請表 2.銀川能源學院“雙師型”教師認定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