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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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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支一扶 ” 計劃: 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示范性項目,包括支教、支農、支醫和幫扶鄉村振 興等服務, 服務期為 2年。 “ 三支一扶 ” 人員工作生活補貼標準, 參照當地鄉鎮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 作人員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收入水平確定。
2. “ 特崗計劃 ”: 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服務期為3年。 “ 特崗計劃 ” 教師在服務期內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與當地在職在編教師享受同等待遇,工資性補助標準為中部地區 3.88萬 /年, 西部地區 4.18萬 /年。服務期滿、 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即可入編并落實工作崗位。
3. “ 西部計劃 ” : 服務內容分為鄉村教育、服務鄉村建設、健康鄉村、基層青年工作、鄉村社會治理、衛國戍 邊、服務新疆、服務西藏 8個專項。 “ 西部計劃 ” 志愿者服務期為 1—3年,服務協議一年一簽。 “ 西部計劃 ” 作 為中央舉辦、 地方受益的國家項目, 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二、基層服務項目優惠政策
4.公務員招錄優惠:每年拿出公務員考錄計劃的一定比例,專門用于定向招錄服務期滿且考核稱職(合格)的服 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也可報考其他職位。
5.事業單位招聘優惠:鼓勵在項目結束后留在當地就業,參加各基層就業項目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
6.考學升學優惠: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 10分 ;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 高職 (高專) 學生可免試入讀成人本科。
7.國家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政策:參加各基層就業項目的畢業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8.服務期滿自主創業政策:服務期滿自主創業的,可享受稅收優惠、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 等有關政策。
9.其他政策:各基層就業項目服務年限計算工齡。服務期滿到企業就業的,按照規定轉接社會保險關系。
三、其他基層就業項目
10. “ 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 ” : 2023年起實施 “ 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 ” , 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可免 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擇優聘用為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在村 衛生室工作,可按程序給予事業編制保障等政策。
11.城鄉社區就業:加快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人才向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領域流動。 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出現空缺崗位優先招用高校畢業生,加大從高校畢業生中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力度。
12.鼓勵設立地方基層項目 : 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基層治理模式創新, 挖掘更多服務鄉村振興、 就業創業、 社會 保障、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應急管理等就業機會,設立省級基層就業項目,出臺地方優惠政策引導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四、基層就業優惠政策
13.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對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 業、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 16000元、研 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 20000元)。
14.基層機關招錄政策: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適當放寬學歷、專業等條件,降低開考比例,可 設置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具有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市、縣長期生活的高校畢業生。
15.職稱評審政策: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工作或作出重要貢獻的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可適當放寬申報職稱評審的學 歷和任職年限要求。有條件的地區可試行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單設標準、單獨評審,取得的 職稱限定在基層有效。
16.教育培訓政策:各地組織實施的創新創業培訓項目等,安排一定比例班次或人次專門面向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
17.就業補貼政策:支持高校畢業生積極投身城鄉社區服務領域創業,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創業補貼、創業擔 保貸款等政策。鼓勵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免費場地支持。對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領域靈活就業的,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