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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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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教育部、財政部聯合發布
《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提出11項政策舉措
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
其中,這些“真金白銀”的補貼
你拿到了嗎?
對高校畢業生的補貼政策
學費補償
實施“三支一扶”計劃,統籌推動其他基層服務項目實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適當擴大招募規模。
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適應基層治理模式創新需要,挖掘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輔助、科研助理等基層就業機會。
一次性創業補貼
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補貼對象為
首次創辦小微企業
或從事個體經營
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
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
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
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
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落實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擴大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保障青年靈活就業合法權益。
補貼對象
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標準
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
補貼期限
最長不超過2年。
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基本身份類證明原件或復印件、靈活就業證明材料等。人社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求職補貼
將脫貧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長期失業青年、求職補貼發放對象納入幫扶臺賬,制定專項計劃,開展“一對一”結對幫扶,針對性提供高質量崗位信息。
困難高校畢業生可在畢業學年申請享受一次性求職補貼,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可獲得就業援助。
補貼對象為畢業學年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
辦理流程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所在學校申請求職創業補貼,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畢業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殘疾、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養)證明材料、學籍證明復印件等。
申請材料經畢業生所在學校初審和公示,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畢業生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對招用高校畢業生的用人單位給予的補貼政策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一次性擴崗補助
合并實施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
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
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次性增人增資
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
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學徒培訓補貼
組織青年和畢業年度學生參加新型學徒培訓,提高技能水平,按規定對承擔學徒培訓任務的企業和學校給予學徒培訓補貼。
就業見習補貼
對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就業見習補貼。
2024年起
每年募集不少于100萬個
就業見習崗位
就業見習補貼主要用于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等費用。
對見習期未滿
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
各地可給予
剩余期限見習補貼
政策執行至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