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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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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每年獎勵6萬名,每生每年8000元,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寧夏高校向獲獎學生頒發自治區教育廳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家庭經濟困難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預科、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具體標準由高校在2000—4500元范圍內自主確定,可以分為2—3檔。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300元。
國家助學貸款分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信用貸款,優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貸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60個基點執行。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可向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兩種貸款在同一學年內不能同時申請。寧夏所屬高校只有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6000元。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補償、代償及學費減免本專科生每生每年不超過16000元,超出標準部分由學生自己承擔。
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公費師范生,以及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簡稱“優師計劃”)師范生,在校期間不繳納學費、住宿費,還可獲得生活費補助。有志從教并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兩年內,可按規定轉入師范專業,高校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學生在校延長修讀年限期間,所有費用自理。
寧夏師范大學招收的公費師范生、“優師計劃”師范生在校期間免收學費、800元住宿費、400元課本費,補助3000元生活費。
寧夏對區屬全日制高等職業學校(含民辦院校)生源為寧夏籍脫貧家庭學生及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學生),以及農林師范專業學生每生每年減免學費4200元。學費高于財政減免的部分,由學生自己承擔。
財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具體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學項目滋蕙計劃。中西部生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申請入學資助項目,一次性補助其從家庭所在地到被錄取院校之間的交通費和入學后短期生活費。資助標準為考入省內高校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高校每人1000元。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部門咨詢辦理。
中西部地區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入校報到時,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并向學校提出資助申請。入學后,學校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家庭經濟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高校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等。
學校利用事業收入提取資金以及社會捐助資金,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伙食補貼、校內無息借款、學費減免等校內資助項目,用于獎勵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具體資助標準由高校結合實際確定。
中央高校應屆畢業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補償學費或代償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地方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政策由各地參照中央政策制定執行,寧夏制定有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優秀全日制研究生,每年獎勵4.5萬名學生,其中碩士生3.5萬名,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1萬名,每生每年30000元。
激勵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的全日制研究生。中央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中央財政按照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的標準以及在校生數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持。寧夏所屬高校自行確定覆蓋面、等級、獎勵標準。
資助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資助標準為碩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5000元。
設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并提供崗位津貼。
申請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需要填寫申請表(可以從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https://www.xszz.edu.cn/“政策文件—綜合政策”欄目下載),不用蓋章,只需要個人承諾并簽字。如果是原建檔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等學生或是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需要帶上相關材料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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