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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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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人員”是指脫貧人口、搬遷群眾、農村低收入人口,簡稱“三類人員”。
“三類人員”外出務工交通補貼
補貼對象:外出務工穩定6個月以上的“三類人員”
補貼條件:外出務工穩定在6個月以上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各項保險的“三類人員”,憑用工單位出具的工資證明、工資發放銀行流水證明、社會保險繳費憑證,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補貼。
補貼標準:區內跨縣(市)就業每人每年一次性交通補貼200元,跨省(區)就業每人每年一次性交通補貼800元。
咨詢電話:0951-8778050
勞務中介機構(勞務經紀人)組織“三類人員”就業的服務補貼
補貼對象:組織“三類人員”勞務輸出的勞務中介機構、勞務經紀人。
補貼條件及標準:勞務中介機構、勞務經紀人組織“三類人員”初次到企業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每組織1人給予勞務中介組織或經紀人300元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咨詢電話:0951-877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