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關系千萬家庭幸福
關系財富創造、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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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
提供不斷線就業服務
促進高校畢業生市場化社會化就業
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這里有一份政策大禮包
請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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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
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1.參加培訓的高校畢業生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基本身份類證明(包括身份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社會保障卡,政策申辦對象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一提供即可,下同)原件或復印件、培訓機構開具的稅務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等材料。
?2.人社部門審核后,將培訓補貼支付到申請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或其他銀行賬戶,由申請者自主選擇,下同)或個人信用賬戶。
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1.高校畢業生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基本身份類證明原件或復印件、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具的稅務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等材料。
?2.人社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二、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
?1.招用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基本身份類證明(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材料。
?2.人社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銀行賬戶。? ? ? ? ? ? ? ? ??
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1.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基本身份類證明原件或復印件、靈活就業證明材料等。
?2.人社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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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
有條件的地區,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1.補貼標準和申領流程由各省級人社、財政部門確定? ?
?2.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去當地人社部門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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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就業見習補貼政策
對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一定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
?1.見習單位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基本身份類證明(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就業見習協議書、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復印件等材料。
?2.人社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銀行賬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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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政策
對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1.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所在學校申請求職創業補貼,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畢業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殘疾、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養)證明材料、學籍證明復印件等。
?2.申請材料經畢業生所在學校初審和公示,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畢業生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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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
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等人員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為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由財政給予貼息。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最高2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由財政給予貼息。合伙創業的,可根據符合貸款條件的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對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以及全國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的信用小微企業、商戶、農戶,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等特定群體,免除反擔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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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
?1.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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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1.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
八、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對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1.本??茖W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2.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向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