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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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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知識問答(十一)
教學管理隊伍由哪些人員組成?
答:教學管理隊伍是指校、院兩級教學管理人員,包括學校主管教學校長、教務處管理人員、二級學院教學院長(主任)、教學秘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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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管理的職能和內容有哪些?
答:教學管理的職能可概括為:決策、規劃;組織、指導;控制、協創新。評估、激勵;研究、調;教學管理主要內容有:制定教學計劃、組織教學運行、學生學籍及教學檔案管理、教育教學改革、教學質量評價、教學基本建設(學科專業、課程、教材、實驗室及實訓基地、教師隊伍、學風和規章制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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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管理隊伍進行考察?
答:(1)看管理隊伍的年齡、學歷、學緣、專業、職稱、心理素質、認知實踐等方面是否有一個合理的結構,能否發揮出管理隊伍最佳的整體管理職能。
(2)看重要崗位的管理人員,如教務處專職教學管理人員、二級學院(中心)分管教學的院長(主任)及教學秘書是否有從事教學工作或教學管理工作的經歷,是否具有"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和為教師、學生服務的精神。
(3)教學管理者是否具有適應教學管理工作的德和才。
(4)教學管理人員是否能夠結合國情、校情,遵循教育規律開展教學管理研究,并有系列管理論文。
質量控制考察哪些方面?
答:質量控制一般有六個環節:一是培養目標的確定,二是各個教學環節質量標準的建立,三是質量信息與收集(包括統計、檢測),四是評估(建立學校內部評估機制),五是信息的反饋(收集的信息要反饋),六是調控。重點考察教學質量監控的組織機構、隊伍構成、監控和評價措施,信息處理和反饋通道,查閱教學檢查原始資料以及《年度教學質量分析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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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培養方案"?它與"教學計劃"有什么不同?
答:培養方案是指學生在校期間課內、課外的總體安排,是保證教學質量的重要文件。它與教學計劃不同,教學計劃是指學生在校期間教學活動的總體安排,包括課程、課時的總體安排,是組織教學過程,安排教學任務的基本形式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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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指標對實踐教學中的"社會實踐"有何要求?
答:把社會實踐納入學校教學計劃,規定學時學分,對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提出時間和任務要求;把教師參加和指導大學生社會實踐計入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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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考察學風建設的政策與措施?
答:學校有加強學風建設和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的規章制度與具體措施,有明確的目標和具體內容,有組織保證和經費支持。通過審閱材料和實地考察看成效,證明多數學生主動學習,勤奮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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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考察學習氛圍?
答:看學校是否通過各種措施,提供條件,為學生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感染,熏陶,激勵學生熱愛祖國,勤奮學習、奮發向上、誠實守信,自覺遵守校規校紀,考風考紀良好。
何謂學習風氣?其主要表現形式?對人才培養所起的作用?
答:學習風氣是指學生在校園學習生活經過長期教育和潛移默化的影響而逐步形成的行為風尚和精神面貌的集中反映,是校風的重要體現。學風主要表現在校園文化氛圍,學生管理規章制度,教育載體形式(包括課堂教學、課外文化活動、實習實踐等)和學生思想行為及群體形象表現等方面。學習風氣是一種無形的力量,對人才培養質量起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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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的政策與措施"主要考察內容是什么?
答:學校是否建立高素質的學生學籍管理和行為管理隊伍,構建科學的管理體系,健全規章制度,實施規范管理;學校組織的科技活動,文化、藝術、體育活動,第二課堂活動,創新、創業和社會實踐活動等促成優良學風活動的實際效果;學生在學習、生活(上課、自習、遲到、早退、誤課、曠課、作弊)等方面的群體表現所反映的學風狀態;學校在培養人才過程中所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以及對校園良好學風和校風的切身感受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