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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提高教育質量,促進學 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使之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 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依據教育部《普通高 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 21 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 準則》(教學〔2005〕5 號)等相關文件,結合院校學生管理實際 情況,特制定本《學生德育考評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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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考評原則
第二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除完成通識課程、學科基礎課程 及專業能力課程學分外,還必須完成德育考評。學生的
學年德育 成績將作為參與獎助學金評定、各類學生干部評選、推薦入黨及 四川希望教育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各類評優選優活動的硬性條件(德育成績低于 60 分將不得參與); 學生的畢業德育成績將作為準時獲取畢業證的條件之一,學生畢 業時德育成績在 60 分以下的,留級一年,重修德育成績;同時, 學生每學年和畢業時的德育成績均將計入學生學年鑒定表。
第三條 學生德育的考評要以《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 學〔2005〕5 號)為主要依據,由輔導員負責具體實施;通過對學生德育考評,客觀真實的記錄學生德育成長過程,并以此達到 規范學生德育行為的目的;學生德育考評的得分以下簡稱"德育 分"。
第四條 輔導員對學生的德育考評,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 的原則,依據相關規則嚴格執行德育考評評分項目標準,對可量化和記錄的違紀行為,不準任意提高和降低標準。對量化比較困難的違紀行為,可視學生配合和整改的態度給予減輕處罰。
第五條 輔導員對學生的德育考評結果明細在《木馬教育管理平臺》上的《學生德育考評》欄目上公示。如學生對某一考評結 果有異議,可在 5 個工作日內向輔導員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 輔導員根據實際情況對該考評結果進行修訂。如學生對修訂的考 評結果仍有異議,可聯合所在班級 20%及以上的學生,聯名申請 班級全體學生實施民主考評(考評以少數服從多數為原則),該考 評為終極考評結果。
第六條 學生的學年德育成績:學生的德育成績采取扣分制, 學生每學年德育成績的初始分為 100 分。學期結束時,德育分在
80 分以上為"優秀",在 70 分以上為"良好",在 60 分以上為"合 格",在 60 分以下為"不合格",得 0 分或負分的將勸其退學或開除。
第七條 學生的畢業德育成績:每學年的德育分之和/學年數= 學生畢業德育分(即學生在德育方面的畢業成績)。學生畢業時,德育分在 80 分以上為"優秀",在 70 分以上為"良好",在 60 分以上為 "合格",在 60 分以下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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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考評內容
第八條 基本內容
1.政治思想: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積極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 的公民。
2.愛國愛民:愛祖國,愛人民,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團結,能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關系。
3.道德修養:弘揚傳統美德,遵守社會公德,熱愛學校,關 心集體,愛護公物,尊敬師長,關愛同學,待人禮貌,積極向上, 愛護環境,誠實守信,履約踐諾,知行統一。
4.遵紀守法: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正確行使權利,依法履行義務,敢于同各種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
5.學習態度:追求真理,崇尚科學,刻苦學習,嚴謹求實,勇于創新,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珍惜時間, 學業有成。 6.生活態度:熱愛勞動,珍惜他人和社會勞動成果,生活儉 樸,杜絕浪費,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實際的物質享受,有安全 意識,講究衛生,儀表整潔。
7.紀律觀念:紀律觀念強,遵守教學秩序,按時參加教學計 劃規定和學院統一安排的活動,不無故缺席,不遲到、早退。
8.社會實踐: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及文體活動,保持身心健康。
第九條 拓展內容 參加政治學習,參加班、團等集體活動,參加青年志愿者等社 會實踐活動,參加文藝、體育、科研創新、學科競賽、創業訓練、 職業技能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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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德育考評扣分細則
扣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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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考評項目 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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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課、自習課、活動課、班會課堂違紀(吃東西、玩手機、睡覺、喧 嘩、走動等) 0.1 分/節
2 未完成或未按時提交作業 0.1 分/次
3 正課、自習課、活動課、班會課遲到(遲到 15 分鐘算作曠課) 0.1 分/節
4 不按時就寢 0.1 分/次
5 不接受打掃教室或公區安排 0.1 分/次
6 不接受教室關門、窗、電源安排 0.1 分/次
7 宿舍衛生整體狀況極差的,宿舍所有人員均將扣分 0.1 分/人次
8 教室衛生整體狀況極差的,班級所有人員均將扣分 0.1 分/人次
9 公區衛生整體狀況極差的,班級所有人員均將扣分 0.1 分/人次
10在公共場合吸煙 0.1 分/次
11亂扔垃圾 0.1 分/次
12教室或宿舍吵鬧喧鬧 0.1 分/次
13違反集會紀律不聽指揮、不聽勸阻或不列隊的 0.1 分/次
14自習課、活動課、班會課曠課 0.3 分/節
15正課、自習課、活動課、班會課早退(早退 5 分鐘算作曠課) 0.3 分/節
16在公共場合衣著暴露或奇裝異服 0.3 分/次
17上正課和自習課未帶教材 0.3 分/節
18在排隊人群中推擠或插隊 0.5 分/次
19正課曠課 0.5 分/節
20晚歸就寢 0.5 分/次
21在公共場合行為過分親密 0.5 分/次
22在校區內張貼廣告、發名片或傳單 0.5 分/次
23擅自調換宿舍 0.5 分/天/次
24違反校園交通管理規定,逆向行駛、騎快車或亂停亂放 1 分/次
25在窗臺、空調外機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物品 1 分/次
26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或私拉亂接電線 1 分/次
27在宿舍內飼養寵物(必須及時終止飼養) 1 分/次
28在宿舍內使用吊床、吊椅 1 分/天/次
29夜不歸宿 2 分/次
30擅自校外住宿 2 分/晚/次
31破壞公物、公共設施設備及花草樹木 0.1 至 5 分/次
32亂竄異性寢室 5 分/次
33在宿舍內生明火或用電器煮食 5 分/次
34頂撞教職員工(含管理員工) 5 分/次
35在學校兜售商品 5 分/次
36擅自開展商業性活動(含開展社會實踐、實習就業經營項目) 5 分/次
37參與賭博 5 分/次
38在校區內喝酒 5 分/次
39中傷、辱罵或毀謗他人 1 至 10 分/次
40頂撞老師 10 分/次
41觀看淫穢書刊,淫穢錄像 10 分/次
42翻爬圍墻出學校 10 分/次
43沖撞門衛(或宿管)強行出入校門(或宿舍區門) 10 分/次
44詆毀學院、教職員工 10 分/次
45采用不正當手段開門進入他人宿舍、教室或辦公室 10 分/次
46相互辱罵 5 至 20 分/次 47侵犯公私財物 5 至 20 分/次
48醉酒或酗酒 10 至 20 分/次
49牽頭賭博 20 分/次
50期末考試作弊 20 分/次
51攜帶、藏匿管制器具或物品 20 分/次
52到異性寢室住宿 40 分/次
53留宿異性人員 40 分/次
54替他人參加期末考試 40 分/次
55找人替自己參加期末考試 40 分/次
56傳播淫穢內容 40 分/次
57參與非法傳銷或進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動 40 分/次
58打架斗毆 20 至 100 分/ 次
59故意傷害他人 20 至 100 分/ 次
60敲詐、勒索他人 20 至 100 分/ 次
61吸食毒品 100 分/次
備注:以上針對學生違規違紀行為給予的德育扣分處罰,均建立在該行為沒有違反國 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的,凡是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并受到相關處罰的,德育扣 分均為 100 分/次
第十條 未盡事宜由輔導員酌情處理,最終解釋權歸學院學生處所有。
第十一條 本規定管理辦法從 2021 年 9 月起實施。
教育指導委員會
就業管理部?
202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