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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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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分團委:
為持續推進基層團組織規范化建設,著力擴大基層團的有效覆蓋,有效解決學生團員畢業后“失聯”的問題,根據上級部門相關工作部署,近期將在“智慧團建”系統上集中開展2023年畢業學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為順利開展我校2023屆畢業生組織關系“線下+線上”同步轉接工作,現將2023年畢業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轉出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轉接對象
畢業當月按身份證日期計算年齡未滿28周歲的共青團員,包括同時是黨員的畢業生。
二、線下團關系轉出
(一)團籍注冊情況完整。如果學生團員證在校期間注冊不完整的,須在各學院補充注冊。
(二)團組織關系轉出。團員證上書寫格式為:2023年7月1日,因畢業,組織關系轉出,團費交至2023年6月。由各學院團委負責加蓋學院團委公章。各學院可為需要團組織關系介紹信的畢業生團員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開具介紹信時,團員本人須提供團員證原件與“智慧團建”系統轉接界面截圖。
三、依托“智慧團建”系統上集中開展2023年畢業學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
(一)做好畢業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轉接去向統計
畢業生團員務必提前與所簽約單位或考取研究生高校聯系,未落實去向的畢業團員與戶籍(居住)地的鄉鎮或街道/社區/村一級團組織聯系,確定接收組織關系的團組織全稱(具體到支部名稱),明確接收單位是否要求開具紙質介紹信。
各學院團委須認真核對團員檔案、團員名單,及時了解每一位畢業生團員去向,嚴格按照《“智慧團建”系統畢業學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指引》(校團委官網下載)、《“智慧團建”系統畢業學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轉接業務操作說明》(校團委官網下載),督促并確保6月20號前完成非升學(流向社會)團員在“智慧團建”系統上的轉出工作,填寫2023屆畢業生團組織關系轉接統計表(校團委官網下載)。
(二)智慧團建團組織關系轉接流程
1.標記畢業班團支部畢業時間。學院“智慧團建”管理賬戶確認并標記團支部團員畢業時間。
2.標記延遲畢業團員。學院“智慧團建”管理賬戶確認畢業學生團員身份和畢業時間。如果有延遲畢業團員的情況,需要單獨進行標記。
3.團員個人發起轉出申請。畢業生團員根據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指引,明確個人團組織關系去向,登陸個人智慧團建賬戶發起組織關系轉接申請。
4.轉出組織和轉入組織審批。畢業生團員原團支部或學院團委管理員審批同意轉出后,傳遞到轉入組織進行審批。轉入團組織審批同意后,將畢業學生團員分配到某個團支部中(若轉入團組織為團支部,無需再進行分配),完成轉接。
(三)畢業學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指引
畢業學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轉接,可通過團員個人申請和團組織集中轉接的方式,通過“智慧團建”系統將團組織關系轉入學習、工作單位或戶籍(居?。┑氐膱F組織,各級團組織在“智慧團建”系統上收到轉接申請后,應根據畢業學生團員的實際去向,按照轉接規范及時進行審核。
1.升學的畢業學生團員:由團員個人或團組織通過“智慧團建”系統申請將團組織關系轉至新入學團組織(轉入升學所在學校具體某個學院團委),或者在錄取通知書收到之前,其團組織關系可暫時保留在學校團組織。原就讀學校團組織不得將已升學的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至團員戶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鄉鎮街道團組織。
2.已落實工作單位(含自主創業)的畢業學生團員:由團員個人或團組織通過“智慧團建”系統申請將團組織關系轉至工作單位團組織。工作單位尚未建立團組織的,應轉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團組織,鄉鎮街道團組織有接受困難的,可由縣級團委建立“流動團支部”,承擔接收責任。
3.參軍入伍的學生團員:由團員本人或團組織在“智慧團建”系統上發起團組織關系轉接申請(轉至特殊團組織),省級團委審核通過后,該學生團員將進入特殊單位專屬庫進行集中管理。同時,畢業學生團員須按相關要求辦理線下團組織關系轉接手續。轉往涉密單位工作的情況參照此流程辦理。
4.離校前尚未落實就業去向的畢業學生團員:由團員本人或團組織通過“智慧團建”系統申請將團組織關系轉接至本人居住地、戶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鄉鎮街道“流動團員團支部”。
5.出國(境)學習研究的畢業學生團員:按照《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試行)》文件規定,將團組織關系保留在我校。畢業學生團員離校出國(境)前,需提交保留團組織關系的書面申請,說明在境外學習研究的地點、時間期限、國內常用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等情況,由學校團委審批后,統一登記造冊備案,并編入“出國(境)學習研究團員團支部”。
6.畢業后因公出國(境)工作的畢業學生團員:因公出國的畢業生團員,在出國(境)前將其團組織關系轉至派出單位的團組織。因私出國(境)的畢業學生團員(求學除外),在出國(境)前將其團組織關系轉接至戶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鄉鎮街道團組織。
7.延遲畢業的學生團員:學校建立延遲畢業生團組織進行集中管理。
8.轉至鄉鎮街道團組織的團員:因就業單位無團組織、未就業等原因轉至鄉鎮街道的畢業學生團員,一旦就業情況發生變化或就業單位成立了團組織,要及時主動做好團組織關系的二次轉接工作。
四、轉接工作進度
(一)5月17日前,完成全校畢業生團支部畢業時間標記核查工作。
(二)5月18日起,持續推進全校畢業學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轉出工作,學校團委將定期公布各學院轉出情況。6月18日前除不能按時畢業的學生,流入社會的畢業學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轉接轉出發起率100%。
(三)6月20日起,各級團組織按時開展畢業學生團組織關系轉出審批,畢業班團組織中的團員已全部完成轉出的,學院團委應及時在系統中將該團組織刪除。
(四)6月22日前,按照學校畢業生資格審查結果,完成延遲畢業生團員標記工作。
(五)6月25日前,確保流入社會的畢業學生團員完成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熟練掌握業務。學院各級團組織請仔細學習《“智慧團建”系統畢業學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指引》和《智慧團建”系統畢業學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轉接操作指引》,熟練掌握“智慧團建”系統相關操作規范。在做好線上“智慧團建”系統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的同時,同步開展線下畢業學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為有需要的畢業生團員開具團組織關系介紹信。
(二)要明確責任。各學院團委是畢業學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應統籌推進好本單位畢業學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要明確具體職責、任務分工,協同聯動、共同推進;要督促各團支部發揮好作用,切實掌握畢業學生團員去向,加強聯系溝通,及時完成轉出操作,主動做好轉接的各項工作,如遇多次轉入未通過、不合理退回等情況,要積極做好對接聯系等各項工作。
(三)對標抓好落實。各級團組織需盡快建立“學社銜接”電子臺賬,填寫《銀川能源學院畢業生團組織關系轉出匯總表》(校團委官網下載),并根據畢業生團員就業情況定期更新表格。各級團組織關系轉接操作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畢業生離校前,確保非升學的畢業生團員完成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不得拖沓延遲、推諉扯皮。校團委將根據相關考核指標,定期對各該項工作進度進行評估。6月25日請將《銀川能源學院畢業生團組織關系轉出匯總表》上交至校團委。
聯系人:王 悅 呂勇樺
電 話:17795437967 1559544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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