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 為做好2016—2017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工作,充分發(fā)揮國家勵志獎學金激勵學生全面發(fā)展的作用,根據(jù)教育部、自治區(qū)評選國家勵志獎學金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及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xiàn)將我校2016—2017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與推薦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原則: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二、評選程序:
(一)學生自愿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
(二)學院須根據(jù)《銀川能源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實施細則》進行評選,并將評選的候選人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將推薦的候選人名單及有關材料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領導小組對各學院評選結果進行評審,在全校范圍內公示無異議后,將確定的候選人名單及有關材料報教育廳審核。
三、各學院需上報的國家勵志獎學金材料有: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情況的報告,內容包括:評審依據(jù)、名額分配與評選對象、評審程序及公示情況等。
(二)2016—2017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見附件1),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同時報送電子版學院各專業(yè)平均分成績排名表。
(四)國家勵志獎學金公示文件及公示圖片。
(五)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見附件2)。
(六)學生本人2016—2017學年度成績單。
(七)2016—2017學年度校級以上(含校級)獲獎證書復印件、學生家庭經(jīng)濟情況證明。
四、上報時間
?? 10月13日前各學院須將國家勵志獎學金相關材料按照匯總表先后順序排序送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同時上報。
附件:????
1、2016—2017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