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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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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文印室教師簽單管理,提升工作效率,經研究決定,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實施以下規定:
1、申請與打印內容一致
申請打印時,必須在申請單上準確、詳細地寫明打印內容。打印內容必須與申請單所述完全一致,不得擅自更改或補充,確保申請、審批和打印流程的嚴謹性與一致性。
2、打印數量填寫準確
申請打印時,必須明確標明打印的具體數量,并說明數量依據,如按照人數、會議要求等。數量描述不得籠統模糊,確保審批和執行過程中數據準確無誤。
3、紙張規格與色彩填寫明確
申請單中必須注明打印或復印所需紙張的規格(如A4、A3等)、色彩(如黑白或彩色),以便文印室按標準要求進行操作,確保文件效果和檔案質量符合要求。
4、部門負責人簽字
所有申請單必須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嚴禁代簽。不得使用前次簽批的單據復印件再次申請打印。各部門負責人須嚴格履行簽批責任,確保審批過程合法、規范。
請各部門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執行。打印申請審批表附后,請各位惠存!
資產與后勤管理處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