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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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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能源學院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寧夏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的通知
各部門: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 2024 年寧夏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寧教高〔2021〕162 號)文件精神,我校現組織申報 2024 年寧夏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以下簡
稱“寧夏高校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寧夏高校項目分為重點項目、一般研究項目、青年教師支持項目三種類型。
(一)重點項目。主要支持圍繞國家、我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與重大需求,或聚焦對學科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理論、學術前沿等開展的研究。
(二)一般研究項目。主要支持高校教師圍繞學科方向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
(三)青年教師支持項目。主要支持在科研領域已取得一定成績的高校青年學者,年齡不超過 35 歲,立足學科學術前沿,自主開展創新研究。
二、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請人必須是我校的在崗人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了解與本項目有關的國內外最新研究動態。
(二)項目申請人具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具備組織和領導完成該項目的能力。項目組成員年齡、職稱、專業背景結構合理,形成穩定的研究團隊。
(三)項目申請人每次只能申報一個高校科研項目。已獲得自治區級以上科研項目且尚未結題者不得申報;研究內容與在研項目重復或相近的不得申報;兩個申報年度內按終止、撤項、不予通過驗收處理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四)各項目申報人可獨立申報,也可牽頭組成項目組申報,項目組成員不超過 5 人。項目組成員均須參加項目研究工作,對研究工作有實際貢獻。
三、申報程序
(一)組織實施。寧夏高校項目由各部門組織教師申報,并對申報項目進行內容審查和排序后推薦上報科研處,不接受個人申報。
(二)申報材料。項目申請人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計劃任務書》(見附件 1)、《寧夏回族自治區自治區教育廳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計劃評審書》(見附件 2),各部門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匯總表》(排序)(見附件 3)。
(三)評選及立項。科研處組織專家對各部門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確定和公布推薦名單,報送自治區教育廳后由自治區教育廳評審后立項。
四、結題管理
(一)自治區教育廳按時發布高校科研項目結題驗收通知,高校科研項目結題由項目所在學校分研究領域組建專家評議組開展驗收,教育廳按不低于 30%的比例抽檢,對結題把關不嚴、項目結題質量不高的學校通報批評,并視情減少下一年度本項目支持力度。委托項目由自治區教育廳組織專家驗收。
(二)項目驗收以任務書為依據,注重成果的研究質量、創新水平和實際貢獻。項目成果需標注“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資助”及項目立項編號。
(三)項目主要以高質量論文、專利、新產品、新技術、著作、咨詢報告等作為主要預期成果。除學術成果本身外,項目責任人及課題組成員結合項目研究進行的課程建設、教材編寫、學術報告、咨詢服務及其實際效果和社會影響等,一并納入驗收范圍綜合考慮。咨詢報告類成果須有采納單位的證明材料,并詳細注明采納內容和實際價值。
(四)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研究周期一般為 1-2年,原則上不延期。
五、工作要求
(一)請各部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遴選,嚴格評審把關,切實把研究基礎較好、應用前景較廣、有潛力培育成國家級科研項目的研究項目推薦上來,其他未盡事宜請參照《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二)請各部門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前將以下材料紙質版報送科研處(行政樓 402),同時發送電子版材料發至指定郵箱:
1.《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計劃任務書》一式一份、《寧夏回族自治區自治區教育廳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計劃評審書》一式三份;
2.《申報匯總表》一式一份。
聯系人:付亞超
聯系電話:17795203517
郵箱:ynykyc@126.com
銀川能源學院科研處
2023 年 12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