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能源學院商學院獎助學金評定制度
日期:2017-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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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鼓勵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全面發展,牢固掌握所學知識,努力提高綜合素質,把學生培養成為合格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據寶塔獎學金評定辦法,結合我校學生特點,特制訂我系學生各類獎學金評定制度。
一、?評定范圍:
凡在我校注冊的全日制各專業大專學生均可參加評定。
二、?獎學金種類:
"國家困難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
三、?各類獎學金評定比例:
"國家困難助學金"按在校學生人數的20%評定;"國家勵志獎學金"按在校學生人數的3%評定;"國家獎學金"全校3人,積極努力爭取。
四、?評定條件:
(一)國家困難助學金評定條件:
1、入學初建立新生家庭信息系統,了解新生家庭經濟情況,作為第一次困難助學金評定參考依據。
2、通過班級民主評議推選,由輔導員結合學生入學登記的家庭經濟情況及任課教師對學生的平時表現進行綜合遴選。
3、"國家困難助學金"人選需側重寧夏南部山區學生,川區和調莊移民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者也可參與評定。
4、學生衣裝不整,留奇發、染異色,行為舉止不雅者不得參與助學金評定。
5、學生中有抽煙、酗酒、賭博現象者,不得參與助學金評定。
6、學年內因違紀受過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不得參與助學金評定。
7、學年內無故曠課達20學時者,不得參與助學金評定。
8、第一次評定時,住四人公寓的新生不參與困難助學金評定。
9、在第二次及以后助學金評定中,參考學生每學年課程成績及學生德育測評成績。課程成績不得有兩門及以上掛科;德育測評要達到優秀。
10、如遇家庭經濟情況不好,又有一門課程不過者,但表現較好者,可通過民主評議,酌情考慮評定;對家庭經濟情況不好,又不好好學習者,不予考慮評定。
11、為了鼓勵老生上進,住四人公寓的學生在成績良好、工作實干、表現優秀的情況下,可個別進行評定。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條件:
1、要符合"國家困難助學金"評定要求。
2、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無不文明行為且各門課程成績優秀者可參評。
3、同等成績下,適當考慮家庭經濟情況,家庭經濟較弱者優先考慮。
4、學年各門課程成績與學年德育測評成績綜合考評,按照評選比例從高往低選拔。
5、通過國家英語四、六級或計算機二級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評定。
6、對學校、院系有突出貢獻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評定。
(三)國家獎學金評定條件:
1、要符合"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要求。
2、學生學年各科平均成績達到90分,德育成績達到優秀。
3、學院評選最優,推薦到學校參評。
五、評定辦法:
1、"國家困難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每學年開學初評定一次。
2、由學院輔導員組成各類國家獎學金評定小組,負責評定工作。
3、由各班民主投票確定推選人,上報評定小組。再有評定小組審核確定人選,上報黨總支討論,討論通過后,系內先期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將結果上報學生處。
4、評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5、此獎學金評定細則自審核通過之日起實施,如有變動,即時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