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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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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教育廳 財政廳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寧人社發〔2024〕81 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體學習和考察寧夏時的重要講話精神,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44號)要求,現就促進我區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合優化吸納就業補貼和擴崗補助政策。合并實施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對招用畢業年度、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鼓勵引導國有企業擴大招聘規模。延續實施國有企業增人增資政策,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 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支持青年創新創業。對高校畢業生等青年自主創業進行全周期支持服務,整合優化公共服務資源,集成提供信息發布、政策咨詢、業務辦理、創業孵化等服務。對畢業2年內初次創業并連續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1年以上的給予12000元補貼(兩次申領最高不超過12000元)。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創辦個體工商戶的,自登記當月起3年內按每戶每年24000元限額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相關稅費。對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合伙創業的,可分別提供最高額度30萬元、4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四、鼓勵多渠道靈活就業。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借助互聯網平臺、公共就業服務平臺、人力資源市場等渠道,實現臨時性、非全日制、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就業。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并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繳費的2/3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政策待遇享受年限自初次享受補貼之日起不超過3 個自然年度。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積極穩妥做好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擴圍工作,保障靈活就業青年合法權益。
五、引導青年基層一線就業。持續做好“三支一扶”和“西部計劃”招募工作,實施好已招募“學前教育”“城鄉社區”“鄉村醫生”“司法協理”專項計劃,保障順利從事基層服務。對到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政策,對其中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
六、實施就業見習實習崗位募集計劃。支持企業、事業單位開展就業見習,開發更多科研類、技術類、管理類、社會服務類見習崗位。廣泛動員各類企業、政府投資項目、社會組織、機關事業單位等開展就業見習實習, 募集1萬個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實習崗位、5000個以上青年見習崗位。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可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的見習補貼,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七、開展先進制造業青年就業行動。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開展先進制造業職業體驗活動,組織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實地參觀企業,走進車間廠房,熟悉工作環境,增強職業認同。各地要組織就業服務專員定期歸集適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的就業崗位,依托就業“一庫一平臺”,加強數據比對,做好對接服務,促進供需匹配,并打包辦理支持企業吸納就業和助力人才發展的系列政策。推動民營制造業企業貫徹落實我區民營企業職稱評審十條傾斜措施,加快制造業企業專技人才培養,推動具備條件的先進制造業企業試點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
八、提升青年求職就業能力。優化就業指導課程設置,增強就業指導課程實效性,指導畢業生做好職業發展規劃。組織創業訓練營、求職能力實訓營,開展多種形式的模擬求職和職業體驗,組織畢業生參加職業能力測評,提升就業適應性和競爭力。支持高校(含高職院校,技工院校高級技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畢業年度學生直接參加高級工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評價,提升技術技能水平,按規定享受培訓補貼。組織青年和畢業年度學生參加新型學徒培訓,按規定對承擔學徒培訓任務的企業和學校給予學徒培訓補貼。
九、促進人力資源供需匹配。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強化政策宣傳、專項招聘、就業指導等服務。人社廳(局)長要結對幫扶就業壓力大的高校,定向送資源、送崗位、送服務。組織開展“10+N”公共就業服務活動,針對高校畢業生特點,開展專業化、行業性、分區域招聘活動,高校畢業生集中的地市每周至少舉辦一次專業性招聘、每月至少舉辦一次綜合性招聘。加大公共就業招聘平臺與高校招聘平臺互聯互通,健全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系統,方便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探索崗位發布、組織對接、面試洽談等“一站式”在線服務,推進線上線下一體服務,積極運用“云服務、直播帶崗、人工智能+”等手段,促進畢業生早就業、就好業。
十、實施就業困難青年專項幫扶行動。強化離校前后信息銜接,持續跟進實名制服務,精準對接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建立實名臺賬,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及1次培訓或見習機會。落實取消就業報到證相關要求。加強與農業農村、殘聯部門信息共享,精準掌握困難高校畢業生信息數據,及時將脫貧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長期失業青年、求職補貼發放對象等納入幫扶臺賬,制定專項計劃,開展“一對一”結對幫扶,針對性提供高質量崗位信息,為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發放2000元一次性求職補貼。
十一、高效辦成高校畢業生就業一件事。梳理建立政策清單,整合優化就業與人才政策服務事項,精減證明材料,公開辦理流程,明確辦理時限,加快辦理進度,推進檔案接收、補貼申領、社保繳納、落戶手續等政策服務“一件事打包辦”。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給予人才公寓等支持,為青年就業提供便利。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因地制宜設立青年就業服務窗口,依托零工市場(零工驛站)、家門口就業服務站等現有資源,建設一批青年就業驛站,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提供一站式服務。
十二、切實保障青年就業權益。加強高標準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和信用管理,開展規范勞動用工暨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依法查處虛假招聘、違規收費、“黑職介”“黑中介”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嚴格審核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和各類校園招聘活動參與企業資質及崗位信息,為求職者提供高質量就業崗位。加大勞動法律法規宣傳解讀,依托招聘會現場、服務大廳和相關網站等線下線上平臺,開展侵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發布黑中介、傳銷、借貸等招聘求職陷阱提示和維權投訴渠道。深入推進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常態化開展青年仲裁員和人社公職律師志愿者聯系服務企業活動。
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站位,把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作為重大政治責任,作為為民辦實事重要內容,細化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加快工作進度,強化落實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工作調度機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教育部門要完善就業、招生、培養聯動機制,優化調整學科設置,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配合相關部門落實落細各項促就業政策;財政部門要做好就業補助資金保障,加大資金支持,確保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政策落實。各地各部門要強化宣傳引導,加強對促進青年就業創業政策、經驗做法和典型的宣傳,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從實際出發選擇就業方向,創造關心、支持、重視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良好環境和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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