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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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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社部出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這是首部系統規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相關活動的專門規章,適用于在我國境內從事人力資源服務活動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人力資源服務活動
包括職業中介、人力資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發布、就業和創業指導、人力資源管理咨詢、人力資源測評、人力資源培訓、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等活動。
那么,從事職業中介活動
具體有哪些要求?
一起來看看吧!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應當在市場主體登記辦理完畢后,依法向住所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還應當依法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什么是職業中介活動?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所稱職業中介活動是指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和勞動者求職提供中介服務,包括為用人單位推薦勞動者、為勞動者介紹用人單位、組織開展招聘會、開展網絡招聘服務、開展高級人才尋訪(獵頭)服務等經營性活動。
申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
應具備哪些條件?
有明確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有開展業務必備的固定場所、辦公設施和一定數額的開辦資金;
有3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
需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
可以自愿選擇按照一般程序
或者告知承諾制方式
申請行政許可
■按照一般程序申請的,應當向住所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申請書;
?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者租賃合同;
?專職工作人員的基本情況表;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前款規定的申請材料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可以獲得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通過政務信息共享獲取。提交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按照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的,只須提交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申請書和承諾書。
申請人有較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按照一般程序申請行政許可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按照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行政許可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經形式審查后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符合條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不符合條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書面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