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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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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濱河校區(qū))團委:
為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教育的重要論述,展現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推動主題教育扎實開展、營造良好校園學習生活氛圍,提高學生的藝術修養(yǎng)和審美能力,培養(yǎng)學生的團隊合作精神和競爭意識,引領廣大青年傳承五四精神,展現銀能青年挺膺擔當、團結奮斗的精神風貌。經研究,決定舉辦銀川能源學院第十七屆校園“十佳歌手大賽”,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聚青春為歌 合未來而唱
二、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共青團銀川能源學院委員會、學生會
承辦單位: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團委、學生分會
三、參賽對象
銀川能源學院全體在校本、??茖W生
四、比賽安排
(一)初賽 5月6日-5月10日
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初賽,具體時間、要求等相關事宜參照各學院活動安排執(zhí)行。各學院通過初賽評選報送相應人數(分配名額見附件3)至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處。
(二)復賽 5月中旬
復賽共兩輪比賽,均以個人形式參賽,依據現場分數評定前9名及復活賽前3名晉級決賽。
(三)決賽 5月下旬
決賽共兩輪比賽,按現場分數評定最終獎項。
復賽、決賽未盡事宜詳見承辦單位通知。
五、獎項設置
冠、亞、季軍各一名、優(yōu)秀獎兩名、十佳歌手七名、最佳人氣獎一名
六、相關要求
(一)報名要求
各學院需于5月10日前將《銀川能源學院第十七屆校園“十佳歌手”大賽參賽選手報名表》(附件1)、《銀川能源學院第十七屆校園“十佳歌手”大賽學院匯總表》(附件2)紙質版交至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辦公室。
(二)參賽要求
1.復賽、決賽選手順序由抽簽決定,在承辦方規(guī)定的參賽時間內,選手遲到或不到均視為棄權。復賽、決賽參賽方式、比賽內容、打分細則等未盡事宜詳見承辦方通知;
2.鼓勵選手在藝術效果和表演形式上大膽創(chuàng)新,可以多種表演形式輔助演唱,參賽歌曲風格不限,鼓勵原創(chuàng),原則上不允許選手重復演唱同一首歌曲;
3.參賽者需自行準備伴奏音樂,伴奏格式應符合承辦方要求。如果使用樂器進行伴奏,需自行攜帶樂器及相應的設備;
4.所有參賽者以上報曲目為準(及以報名表中曲目為準),不得在賽前私自更換曲目。
(三)活動秩序
1.各學院、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評選、推薦工作,務必在工作日程安排的各個階段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關工作,選拔程序要公開、公平、公正;
2.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做好組織動員工作,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學生參與活動的熱情和積極性,確保本次比賽在不同年級群體的全員覆蓋。
聯 系 人:余澤榮 王 瑞
聯系方式:18161610858 15212278842
共青團銀川能源學院委員會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