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中有關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辦法的要求與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自治區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工作規定》的相關精神,為做好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試考核工作,確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特制定本辦法。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組
成立由常務副校長為組長,分管教學、招生副校長為副組長,教務處、學生處、招生處負責人為成員的綜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高職分類考試技能拔尖人才免試考核工作的統籌協調、面試命題、綜合考察、成績評定及紀檢督察等工作。
組 長:孟兆懷
副組長:張九鼎 董衛國
成 員:李 濤 胡海強 李全福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胡海強兼任,辦公室設在招生處。
二、工作機制及職責分工
學校2024年高職分類考試技能拔尖人才中職升本免試工作由招生處牽頭,學校各有關部門聯合協作的方式進行,具體分工如下:
(一)招生處
1.負責制定具體考核辦法并上報教育考試院;
2.負責做好高職分類考試技能拔尖人才中職升本免試招生宣傳、咨詢及政策解答等工作;
3.負責做好綜合考核過程的組織及協調工作;
4.負責招生計劃制定、招生錄取、數據報送、錄取通知書發放等工作。
(二)教務處
1.負責做好考核面試題目的命題、相關專業面試老師的選拔、培訓等工作;
2.負責做好錄取學生的分班安排及教學組織等相關工作。
(三)學生處
1.參與綜合考核面試工作;
2.負責做好錄取學生的學籍注冊及在校管理工作;
3.負責做好錄取學生的體檢、檔案接收、入學教育等相關工作。
三、考核對象
符合《自治區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工作規定》中有關報名條件,且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可申請應用型本科專業免試錄取。申請應用型本科專業免試的考生,經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核實并在教育廳門戶網站公示后,由學校在文化基礎統一考試前單獨組織綜合考核公示并免試錄取。
四、綜合考核形式、時間
(一)考核形式:面試
(二)考核分數:滿分600分
(三)考核時間:2024年3月9日(具體以電話通知時間為準)
五、監督機制
學校嚴格落實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紀律,堅持程序公開、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學校紀委將對招生面試及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接受社會投訴,一旦發現有違規、違紀現象將嚴肅處理。
六、考核要求
參加綜合考核的學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相應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2024年《寧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在寧夏教育考試院官網下載打印)等材料,在規定的通知時間內進行綜合考核,否則將視為放棄參加綜合考核資格。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招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