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做好2019級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合理安排答辯事宜,保證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前期準備(2023年5月8日前)
各學院成立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及答辯小組,答辯委員會一般由5-7人組成,每個答辯小組由3名教師和1名秘書組成,并于答辯前一周將成員名單和答辯實施方案報教務處備案后錄入畢業設計(論文)管理系統。各學院可視情況決定是否安排預答辯工作。
(二)評閱答辯(2023年5月15日前)
各學院組織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并依據學生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指導教師成績、評閱教師成績、學生答辯情況、答辯后修改情況,綜合評定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閱答辯過程中指導教師要寫出不少于200字的評語,評閱教師要寫出不少于100字的評語,答辯小組要寫出不少于100字的評語。
(三)原創性檢查(2023年5月18日前)
指導教師是查處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第一責任人,須對所指導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原創性負責。各學院要對畢業設計(論文)原創性進行檢查,及時摸排論文買賣、代寫信息和行為,并將檢查結果寫入本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
(四)評優及總結(2023年5月20日前)
各學院按照《銀川能源學院本科生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及優秀指導教師評選辦法》要求,通過畢業設計(論文)論文管理系統推薦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及優秀指導教師,原則上優秀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數不超過應屆畢業生人數的5%,優秀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人數不超過15%。各學院需認真總結本屆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并按時上報工作總結。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要嚴格執行《銀川能源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管理辦法》《銀川能源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范》《銀川能源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相關規定。
(二)畢業設計(論文)經指導教師(或評閱教師)指出而未修改,或未滿足任務書規定的最低要求,或經過相似性檢測仍未達到要求,以及各學院認為未達到答辯要求的學生不予參加答辯。
(三)對于疫情原因無法返校參加畢業答辯的學生,由學生提出線上答辯申請,經學院同意后,嚴格按照答辯要求組織學生進行線上答辯。
(四)各學院要做好畢業設計(論文)過程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嚴格審核所有歸檔資料,指導教師、評閱教師及答辯小組評語要準確規范。畢業設計(論文)須保存一份終稿和修改痕跡較多的原稿,同時,畢業設計(論文)相關資料需保存電子版和紙質版。
(五)學校將嚴格落實《教育部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要求,教務處要做好畢業設計(論文)抽檢工作,各學院要對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嚴格把關,指導教師要對畢業設計(論文)質量負全責。
銀川能源學院教務處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