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學業過程管理,督促和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教務處將組織開展2012級學生畢業清考工作。現將各項事宜安排如下:
??一、清考時間及考前輔導時間
?? 1、清考時間:2015年4月25日、26日。
?? 2、考前輔導時間:2015年4月20日—4月24日。
??二、理論課清考要求
?? 1、教務處對清考學生名單按課程整理后發至課程歸口學院,各學院(部)即日起認真做好清考學生考前輔導工作,并于2014年4月16日16:00前將本學院(部)考前輔導安排表以電子版形式上交至教務處考試中心,教務處將組織檢查。
?? 2、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各輔導員處辦理清考手續(包括考試課、考查課),手續辦理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逾期未辦理清考手續的學生不能參加清考,成績以0分記。
?? 3、學生參加清考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考試卡,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 4、本次清考重新組卷的考試課程,新組試卷必須于2015年4月17日下午14:00前將試卷以電子版形式報教務處考試中心。
?? 5、請各學院(部)結合教務處《2012級學生畢業清考安排表》于2015年4月22日-30日自行組織本學院(部)考查課、課程設計、實踐課程等考核項目,并將本學院(部)考試安排表于2015年4月21日前上報教務處考試中心備案。
?? 6、在自行安排的考試項目組織過程中,各學院(部)必須做到組織規范,時間統一,記錄清晰,所有考試項目有章可循、有跡可查。
?? 7、監考教師要認真履行監考職責,學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場秩序。清考中一旦發現學生有違紀或作弊行為,學院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實訓課程清考要求
?? 1、學生在校期間按計劃開設的實訓課程考核不合格者,必須參加學院安排的重修考試。
?? 2、實訓課程不合格的學生由輔導員負責通知到本人,并要求學生于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前辦理完相關重修考試手續,逾期未辦理重修考試手續的學生不能參加實訓課程重修,成績以0分記。學生辦理完重修考試手續后,攜帶本人考試卡或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相關實驗實訓室(中心)參加重修考試。
?? 3、實訓課程重修考試時間、地點由各學院根據重修人數自行安排,并于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前上報至教務處教學考試中心備案。
??四、往屆學生可申請參加考試,必須于2014年4月22日以前向教務處考試中心提出本人書面申請并辦理相關清考手續。
??五、所有課程的清考成績,務必于2014年5月8日前由各學院(部)統一報教務處考試中心。
銀川能源學院教務處
2015年4月13日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