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做好我區高等職業學院建檔立卡經濟困難家庭及農林師范專業學生學費減免工作的通知》(寧教學〔2017〕144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我校學生資助體系,實現精準認定、精準資助和精準管理的工作目標,確保我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農林師范專業學生學費減免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 一、減免對象和標準? 1、減免對象:生源為寧夏籍建檔立卡經濟困難家庭及農、林、師范專業的所有在校全日制高職學生。
? 2、減免金額:減免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4200元,學校學費標準超出部分由學生繳納。(注:享受減免學費政策的學生,貸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金額為最高貸款金額減掉4200元后的金額)
? 二、申請程序
? 1.學生書面申請。秋季開學初,符合條件的學生向所在院系提出減免學費書面申請,同時向所在院系提交相關證明材料:a、戶籍原件及復印件一份,b、持有加蓋扶貧辦公章且有扶貧編碼的《扶貧手冊》原件及復印件;c、學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d、學生如實填寫《減免學費申請表》一份。
? 2、二級學院審核。由各二級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對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認定,提出初審名單,在本院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本院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農林師范專業學生受助名單,將《減免學費匯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減免學費申請表》紙質版及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學校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截止日期9月15日)。
? 3.學校審核上報。校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各學院上報的受助學生名單進行認真復核、匯總后,在全校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后,確定學校本年度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農林師范專業學生受助名單,上報教育廳(截止日期9月25日)。
? 三、工作要求
? 1、貫徹落實學費減免政策,及時做好相關基礎工作。學費減免政策從2017年秋季學期開始實施,各學院要認真貫徹落實學費減免政策,嚴格認定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積極開展在校學生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認定的安排布置工作,為實施學費減免政策做好基礎工作。
? 2、扎實做好宣傳工作,讓資助政策家喻戶曉。各學院在準確解讀學費減免政策和舉措后,要立即著手,開展動員,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召開輔導員、班主任會議、班會、網絡信息平臺(微信、QQ)宣傳櫥窗等方式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傳,確保每一位在校學生及今年入學新生了解學費減免政策、知道相應的辦理程序,讓國家、自治區資助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解除因家庭經濟困難擔心"上不起學"的后顧之憂。
? 3、資助育人相結合,全程幫扶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各學院對認定后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采取一系列相應資助的同時,要通過電話回訪、實地走訪等方式詳細了解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教育、經濟等有關情況,實施家校協同育人,并針對收集的信息,采取精細化、個性化的幫扶措施。要做到不僅在經濟上幫助他們,還要在精神上鼓勵他們,引導受助學生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培養學生自強自立和誠信感恩的優良品質,讓學生健康、自信、快樂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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